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,保障职工婚育期间福利待遇,根据湖北省最新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女职工及相关人员婚育假期及待遇明确如下:
一、婚假及待遇
1、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,享受婚假15天(不含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)。可分次或一次性使用,原则上婚假需在结婚登记起一年内申请。
2、工会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。男女会员均为beat365官网职工的,可同时享受慰问。
二、产假及相关假期、待遇
1、正常生育:享受产假158天。(产前15天可以请,下同)
2、剖宫产:增加产假15天。
3、多胞胎生育: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上述生育,工会给予每胎次1000元的慰问金。男女会员均为beat365官网职工的,可同时享受慰问。
4、流产假期:
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,产假15-30天,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,产假42天。
三、男方护理假
符合政策生育的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(不含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)。护理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,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,可分次或一次性使用。
四、育儿假
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,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(不含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)。育儿假可分次或一次性使用。
五、生育津贴
1、在编人员:工资待遇不停,不再重复领取生育津贴。
2、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:生育假期间,停发待遇,领取生育津贴(可手机上申领)
六、待遇说明
职工产假、婚假、护理假、育儿假期间,视同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人事处负责解释;如遇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调整,按新政策执行。
校工会妇委会
2026年3月16日
